根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的要通过“执破融合”的方式解决“执行不能”案件的会议精神,新疆昌吉州中院积极推进执破融合工作。截止10月底,昌吉州两级法院共立案审查执破融合案件26件,涉及执行案件450余件,债权金额达3亿余元,目前已审结破产案件10件,“出清”终本执行案件158件。
自今年4月以来,昌吉州中院将“执破融合”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院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审判 执行 立案”的“执破融合”团队。工作组统筹推进两级法院执破融合工作,对各基层法院执破融合工作进行指导,跟案培训。一是组织专题培训。邀请福建援疆法官对两级法院执破融合业务进行专题培训,积极推动执行与破产的有效衔接。二是确定案件筛选标准。从终本案件库中筛选“三无”企业、僵尸企业等符合执破融合条件且易于快速审结的案件,真正做到“带案进,消案出”。三是人员机制的深度融合。督促各基层院组建“审判 执行 立案”的专业化团队,充分发挥1 1 1>3的工作效能,保障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双向互促,确保执破融合工作“移得出、立得上、破得了”。
昌吉州两级法院将按照新疆高院工作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再办结执破融合案件12件,“出清”终本执行案件190件,为昌吉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创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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