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今年4月推出的《海关支持和促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全力推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发展,乌鲁木齐海关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于5月7日召开记者通报会。
据悉,2023年11月1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揭牌成立。为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4月16日,海关总署推出了《海关支持和促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
“这是目前国家各部委层面唯一一套针对新疆自贸试验区的支持措施。”乌鲁木齐海关党委委员、副关长李清华介绍说。措施包括创新海关监管制度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口岸+腹地”协同发展发挥新疆自贸试验区区位优势、助力产业提档升级推动“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支持新型贸易业态落地优化产业结构及培育法制化营商环境维护贸易秩序公平公正等5个方面21条支持措施。
为持续深化落实《海关支持和促进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若干措施》,乌鲁木齐海关围绕通关监管、保税监管、卡口管理、企业管理和后续监管、非围网区域监管、自贸试验区特色业务监管等6大领域,研究制定《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关监管方案》,制定任务推进路线图和时间表,压实责任保障任务落实。
李清华在通报会上说:“截至目前,各项工作已全面启动,在扩大周边国家优质农产品进口等一些重点领域已取得进展和实效。”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丨冉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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