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新疆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成效,2023年以来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400余起,破案240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15亿余元,各项指数同比均上升40%以上。
记者从新闻通气会获悉,新疆各级公安经侦部门组织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歼击”行动,2023年以来,共破获洗钱类案件240余起,涉案资金1.5 亿余元;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2023年以来,共破获非法集资类案件12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4.7亿余元;组织开展网络传销犯罪集中打击行动,2023年以来,共破获传销类案件18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2亿余元;组织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猎狐”行动,围绕中央反腐败“天网行动”,先后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美国成功引渡、劝返、抓获6名逃犯。
新疆公安经侦部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八大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发展,瞄准重点领域,专项打击整治,全力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新疆公安经侦部门出台《新疆公安经侦部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 20 条措施》,联合自治区工商联在全区建立110 个为企服务“警企联络室”,常态化开展进企普法宣传3000余场次,前置调处化解涉企矛盾纠纷100余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经侦总队总队长赵立军表示:“新疆公安经侦部门将进一步找准经侦部门在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新征程中的立足点、切入点、发力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新疆贡献经侦力量。”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丨冉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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