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获悉,目前,新疆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为载体,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初步形成,全区共建成3个地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96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8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577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在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建设方面,新疆先后开通“12348新疆法网网络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设有手机app及微信公众号,实现pc端和移动端全覆盖,民众足不出户便可咨询法律方面事宜。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庄淑君介绍,民众有矛盾纠纷,可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律师调解等渠道。此外,如果民众、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生纠纷,可通过仲裁解决,时效优于诉讼渠道。
(孙少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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