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和对方吵的很凶,以为这个钱可能拿不到了,真没想到法官还是帮我要回来了,谢谢,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当事人王某收到被告当庭微信转账的20000元施工费后激动地说道。
近日,新疆和田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北京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0日,王某在被告承包的和田市某土地增减挂钩安置房项目中做水电安装。完工后,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长期不支付王某的施工费,王某无奈将被告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侯芳查阅完案卷后,立刻与当事人电话、微信沟通,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围绕施工费、工程量“针尖对麦芒”,导致“诉前”调解失败。但双方有一定的互信基础,只是因为在催要劳务费过程中言语不当而互生怨气,导致矛盾升级。为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法官选择“背靠背”的方式继续调解。通过倾听、共情等方式接纳双方的情绪,引导双方理智换位思考,经过帮助分析利弊、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原告施工费2000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最大限度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劳务纠纷关系到劳动者的权益,近年来,和田市人民法院对劳务合同纠纷一律采取“先调”程序,尽力在开庭前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对“先调”不成的案件,迅速进入审理程序,通过庭前调解搭建起沟通平台,进一步加强对双方的沟通、调解、疏导,促进双方以调解的方式平息矛盾;对无法达成协议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该类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6%。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王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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