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听说这里是法院打造的‘三无’村,我遇到一些困难,需要你们的帮助...”
近日,新疆伊犁州法院驻新疆伊宁县武功乡莫洛托乎提于孜村工作队接到了一名村民的求助。莫村村民热某在雇主方某的养殖场内工作,今年4月,在工作过程中热某右手食指因意外被机器碾压,经到医院救治,热某右手食指由第二关节处被截断。意外发生后,热某与雇主方某协商赔偿事宜,雇主方某表示愿意赔偿,但在金额上与热某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未能得到赔偿的热某正在踌躇之际,忽然想起自己所在的莫村曾宣传的“三无”村活动,于是便找到了驻村工作队,讲述了自己的困难,表达了自己不想通过诉讼解决,希望能够通过村委会帮助调解。了解到热某的需求后,伊犁州法院驻莫村工作队队员与村治保主任、当地司法所调解员一同前往热某的雇主方某养殖场内,和双方进行了沟通调解。雇主方某经工作队队员的普法与村治保主任、调解员的调解下,积极主动的承担了作为雇主的赔偿责任,与热某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4月24日,在伊犁州法院驻村工作队的指引下,武功乡司法所调解员、莫村治保主任与热某和方某欧一同前往伊宁县人民法院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雇主方某向热某赔偿8万元,分三次付清。确认当日,方某便向热某支付了第一笔赔偿金4万元整,同时考虑到热某的身体情况以及家庭条件,还表示仍愿意让热某在自己的养殖场继续工作。该起纠纷也得到了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并对“三无”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循循善导解纠纷,和和气气把事了,群众主动寻求“三无”村的帮助,已说明“三无”村的招牌已经逐渐打响。今后,新疆伊宁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强“三无”村工作力度,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即时、化解在萌芽,切实让大量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周茹 黄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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