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下午,新疆昌吉州中院召开涉房地产类案件纠纷成因及防范交流座谈会,昌吉州住建局、昌吉市住房综合保障中心、昌吉农业园区规划建设局等有关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及7家房地产企业代表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昌吉州中院民一庭庭长周美蓉通报了近年来审理涉房地产案件情况,并对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交付房屋、办证等涉诉方面的问题及原因进行梳理。民一庭副庭长杨洁通报了房地产企业因逾期交房、虚假宣传学区、装修质量不符合约定等问题引起诉讼的典型案例,通过案例督促企业按时履行合同,从源头减少项目停工、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房产证等违约行为的发生。昌吉州住建局房产科科长赵易多针对从行业主管部门角度如何减少房地产领域违约行为提出对策及建议。
在讨论环节,房地产企业代表踊跃发言,对房地产项目在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以及程序规范等难点疑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昌吉州中院法官结合涉房地产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向企业代表进行了解读,并就如何防范化解常见的法律风险、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提出建议。
昌吉州中院三级高级法官张桂琴表示,一要推动“多元化治理”,努力构建解纷力量在各阶段多元共治格局。建立完善涉房地产等领域诉前分流与化解体系,充分运用建筑企业协会调解、特邀调解员和专审团队调解等,充分发挥各个解纷力量的特长,拓宽房地产领域多元化、专业化的解纷路径,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二要推进“专业化裁判”,努力提升涉房地产领域纠纷的实质化解水平。针对房地产和建筑市场特点,着力加强审判团队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等审判业务能力。三要强化“全方位宣传”,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房地产企业提供精准服务。
下一步,昌吉州中院将继续推进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对房地产行业存在的纠纷隐患及苗头性问题“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搭建促进法企良性互动的交流平台,为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记者毛卫华|马聃)